【研究报告内容摘要】
事项:2020年2月14日,证监会消息,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完善再融资市场化约束机制,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,助力上市公司抗击疫情、恢复生产,证监会发布《关于修改<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>的决定》《关于修改<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>的决定》《关于修改<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>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再融资规则》)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点评:1,本次新规放松了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和减持限制。
证监会曾于2019年11月8日就主板(中小板)、创业板、科创板再融资规则征求意见。本次正式出台的政策与此前的意见征求稿总体上差异不大。主要修改的规则包括: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和锁定机制,将发行价格由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折改为8折;将锁定期由36个月和12个月分别缩短至18个月和6个月,且不适用减持规则的相关限制;将主板(中小板)、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数量由分别不超过10名和5名,统一调整为不超过35名。总体上看,无论是定价还是减持,规则约束均有所放松。
2,鼓励股权融资,支持实体经济本次《再融资规则》的出台落地,我们认为反映了非常明确的政策方向,即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,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,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。展望未来,我们认为,一方面,国家在鼓励科技创新、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政策将有望